河南省教育廳
關于加強2019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期間高校教職工及學生管理工作的通知
教招辦〔2018〕1030 號
各普通本科高等學校、各研究生招生單位:
2019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(以下簡稱“研考”)將于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進行。為確保我省研考工作安全平穩, 切實維護研考的公平公正,現就加強研考期間高校教職工及學生管理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強研考期間人員管理
2018 年 12 月 22 日至 23 日研究生考試期間,高校要重點加強對教職工和學生(本科生、碩士生、博士生)的管理,嚴防教職工和學生參與替考、“助考”等舞弊活動。要組織開展集體教學、科研或文體活動,并嚴格考勤,確保人人在位。若有特殊情況不能開展集體活動的,在研究生考試時間段內,由學院(系)、處室專人負責以點名登記等方式準確摸清人員動態。對學生原則上不允許請假離校,確需請假的,必須經所在學院(系)負責人批準,“誰批準,誰負責”,并由專人點名登記。對無故不參加學校集體活動或拒絕點名登記者,依據校紀校規嚴肅處理。從源頭切斷教職工和學生違法違規的可能性。
二、加強考研輔導活動管理
引導廣大教職工和學生充分認清參與考研輔導活動的弊端和危害,共同堅決制止考研輔導現象的蔓延。嚴禁內部人員參與考研輔導活動,嚴禁提供設施場所給考研輔導活動,堅決清理、取締在高校內部進行的考研輔導活動。要對學生進行專門教育活動,引導其認真學習,注重平時積累,提高自身素質能力,自覺抵制片面應試傾向,克服過度依賴考研輔導活動的心理,糾正盲目參加考研輔導活動的傾向,謹防受騙上當。
三、加強宣傳和警示教育
做好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,組織教職工和學生觀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(九)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等教育宣傳片,正面引導教職工和考生。搜集考試作弊入刑案例用以開展警示教育,使教職工和考生充分認清涉考違法違規的的嚴重后果。引導教職工和學生提高自我保護意識,謹慎幫助他人有償或無償解答問題,避免在未知狀態下涉入舞弊活動。使用微信、微博等社交媒體,及時推送“誠信考試、作弊判刑”相關內容, 確保教育形式易于接受,教育效果入腦入心。
四、加強校園及周邊環境整治
及時清理有關助考、替考、尋找“槍手”、售賣試題答案或作弊器材的小廣告。及時清理校園考研輔導簡章、廣告等張貼物, 杜絕校內存在考研輔導機構活動。加強校園網有害信息監管工作, 不給有害信息提供傳播渠道。對發現的可疑線索,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。
五、嚴格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
各高校要按照“黨政同責、一崗雙責、齊抓共管、失職追責” 的原則,切實加強組織領導,嚴格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。高校教職工或學生參與“助考”、替考等舞弊活動的,對涉事人員要按照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》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》和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》等規章制度嚴肅處理涉事人員。情節嚴重的,移交司法機關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等法律法規追究其法律責任。對涉事人員所在的高校、處室、院系的相關領導,要依法依規追究其領導責任。
河南省教育廳
2018年11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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